苏联集体农庄市场卫生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85页(311字)
苏联商业部1979年12月24日批准《集体农庄市场卫生规则》。本规则规定了对集体农庄市场区、各种设备、交易工艺设备和工具以及对维持市场整洁和出售产品的卫生要求,还规定了市场管理处在遵守卫生规则方面的职责。共10部分,主要包括:(1)总则;(2)对集体农庄市场区的卫生要求;(3)对装配综合市场、售货亭和其他房舍的卫生要求;(4)对供水和排水的卫生要求;(5)对设备和工具的卫生要求;(6)对出售农产品的卫生要求;(7)防治蝇虫和鼠类;(8)市场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规则;(9)集体农庄市场工作人员的体格检查和预防性检查;(10)集体农庄市场管理处在遵守卫生规则方面的职责。
上一篇:苏联集体农庄市场交易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