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538页(1272字)
研究侦查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侦查活动时所采取的对策的学科。主要由侦查技术、侦查措施和侦查方法三部分构成。侦查技术包括:①侦查记录技术,如侦查照相,侦查录像,侦查录音,侦查测量,侦查登记等;②侦查勘验技术,如痕迹勘验,枪弹勘验,文书勘验,会计资料勘验,尸体勘验,以及有关的物质、物品勘验等;③侦查鉴定技术,主要有人或物的同一鉴定,物质的种属鉴定,有关事实的真假、有无、程度、原因的鉴定等。侦查措施包括:①侦查强制措施,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②侦查紧急措施,如追缉堵截、跟踪、守候、通缉、通报、控制赃物、辨认等;③侦查常规措施,主要有勘验、检查、侦查实验、询问证人、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侦查方法包括:①侦查一般方法,如侦查决策、发现和审查犯罪嫌疑人、破案、侦查终结等所采取的一般方法;②侦查特殊方法,如放火案件侦查方法、爆炸案件侦查方法、走私案件侦查方法、诈骗案件侦查方法、杀人案件侦查方法、强奸案件侦查方法、抢劫案件侦查方法、盗窃案件侦查方法、贩毒案件侦查方法、贪污案件侦查方法、贿赂案件侦查方法等。侦查技术、侦查措施和侦查方法这三部分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相辅相成的。侦查措施的运用,往往要涉及种种侦查技术。侦查方法的实施则必须综合运用侦查技术和侦查措施。
我国学术界和司法业务部门一般认为,刑事侦查学是法学体系中刑事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又由于它广泛涉及法学以外的自然科学(如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和其他社会科学(如语言学、心理学、逻辑学等)方面的技术和知识,所以有学者认为,刑事侦查学是法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交叉学科。也有学者认为,它应归于警察学体系。将刑事侦查学纳入法学体系,是基于刑事侦查学所研究的侦查技术、侦查措施和侦查方法是以实现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规范为目的,又是直接以刑法、刑事诉讼法为依据的,刑事侦查学所研究的侦查活动不完全属于警察学所研究的警务活动。从本质上说,警察学(或公安学)也属于法学范畴,故而,将刑事侦查学直接归属于法学比归属于警察学更合理。
刑事侦查学作为一门科学是在近代资本主义国家逐渐建立起来的。近代资本主义国家在反对封建专制的斗争中,废除了纠问式诉讼程序和坐堂问案、刑讯逼供的办案方法,建立了辩论、无罪推定和法官自由心证等一系列新的诉讼制度和原则,将侦查列为刑事诉讼程序,载入法典,并在侦查实践中日益广泛地吸收运用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促进的诸如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医学等自然科学技术成就,随之,在学术上也出现了刑事侦查学。中国近代曾出版过有关刑事警察科学的着作。这些着作多限于侦查技术手段的介绍,还没有形成刑事侦查学的学科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为了研究侦查犯罪的理论、技术、措施和方法,加强同刑事犯罪的斗争,在总结刑事侦查工作经验和学习外国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建立了刑事侦查学。在大学法律学系和高等政法院校,刑事侦查学是重要的课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