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合作社内容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17页(251字)

意大利《合作社示范章程》中规定,合作社可从事以下经济活动:(1)以任何方式购得企业股份和取得红利。(2)参加有利于合作社交换和信贷活动的经济机构、康采恩组织和信贷实体。(3)为便于社员、本社得到信贷,可以提供各种担保。(4)为鼓励社员互助和节约,建立征集社员贷款的机构。(5)为本社社员建造住宅。建筑合作社可得到国家补贴、资助,以及其他借款。(6)通过建造专门设施,或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社员社会活动,文化活动,职业培训活动,互济活动,娱乐和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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