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合作社中央联盟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28页(283字)
保加利亚《合作社组织法》规定:(1)中央合作社联盟对参加州合作社联盟的各合作社也有本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2)中央合作社联盟在国际合作社组织与合作社运动中代表保加利亚国家合作社。(3)中央合作社联盟管理机关是中央合作社联盟代表大会以及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均通过选举产生,任期5年。(4)中央合作社联盟代表大会由州合作社联盟全权代表组成,他们根据中央合作社联盟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代表人数定额由州联盟代表选举产生。(5)代表大会通过中央合作社联盟发展方向、长期规划和计划以及合作社组织示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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