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1979年州农工联盟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29页(306字)

1979年3月,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全国农工联盟中央理事会通过《州农工联盟示范章程》,共4章21条。主要内容包括:第1章性质,目的和任务,规定州农工联盟是在经济基础上联合并协调作为联盟成员的经济组织的力量和资源的一种形式。第2章入盟、权利和义务,规定在一个州区域内的作为全国农工联盟成员的国营和合作经济组织及其他组织,均可成为州农工联盟的成员。第3章管理和监察机关。规定州农工联盟的最高管理机关是管理委员会,由作为州农工联盟成员的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同等名额的全权代表组成。第4章资金和基金,规定州农工联盟用联盟成员及联盟直属的组织和企业的收入提成进行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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