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农业合作社优惠待遇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33页(188字)
埃及《农业合作社法》规定,农业合作社享有下列优惠:(1)农用拖拉机、机器和电力设备、农业设备及其附件的运费减少25%。(2)政府化学实验室的分析费减少50%。(3)对种子、谷物、化肥、农药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价格,农业和合作社的活动需要的其他产品的必要包装费,允许至少降价5%。(4)免除合作社的契约、章程及其修改章程的出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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