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农业合作社联盟大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34页(182字)

埃及《农业合作社法》规定,召开中央农业合作社联盟全体大会,必须通知行政主管部门、阿拉伯社会主义联盟中央委员会,地方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的行政机关,联盟的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员。合作社应联盟董事会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可以召开非常会议。法律还规定,联盟全体大会副本,必须上报给行政主管机关和阿拉伯社会主义联盟中央委员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