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898年合作社课税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41页(185字)
美国1898年颁布《战时税法》关于印花税中,对涉及农场主合作社免税问题作出如下规定,即本法有关条款规定不适用下列组织:按联谊会原则经营的任何兄弟会、互助会或工会;农场主地区合作社公司或协会;雇员互济会;由其成员为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不以赢利为目的组织和指导的地区合作计划。这是美国联邦立法中较早涉及农场主合作社免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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