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1920年农业贷款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58页(214字)
法国政府1920年8月5日制定法律,对发布农业信贷银行宪章,设立中央银行和中期农业贷款作出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地方银行和地区银行可予保留,仍属行业性合作银行。同时成立中央银行,为地方银行和地区银行业务活动提供方便,在农村居民中开展互助信贷和农业合作金融活动。还规定,中央银行有权发放农业短期、中期、长期贷款,为农业经营者添置设施提供方便。农业信贷银行继续享有税收上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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