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02年农业市场进入项目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64页(252字)

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政府应当实施农业市场进入项目,鼓励私人/公共部门为美国农业、渔业和林业产品开拓、保持和扩大其国外市场,共同分担适当的海外营销和宣传活动的费用。根据法案规定:(1)最低资助水平将由目前的9000万美元逐年增加,到2007年达到2亿美元。(2)对于每年超出9000万美元资金应当对过去的项目参与者和现在新的成员予以同等考虑。(3)对于每年超出9000万以外的资金应当给予在新市场其他市场上活动的建议同等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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