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02年农业出口促进项目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65页(215字)

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政府应当实施农业出口促进项目,允许美国农业部提供津贴以使美国商品更有竞争力,并抵消不公平贸易或补贴等不利影响。根据法案规定:(1)该项目最高资金水平为每年4亿7800万美元,保持该水平到2007年。(2)对不公平贸易的定义应当包括贸易不正常补贴、如限制新技术的标签等贸易障碍、不合理的卫生标准限制、进行非商业价格操作的垄断贸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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