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动物迁徙物种协定执行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01页(218字)
《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第5条签订协定的指导原则中规定:(1)每项协定的目的均在于使有关迁徙物种拥有或保持良好的保护状况。每项协定均应涉及有助于达到此目的的保护和管理有关迁徙物种的各方面的问题。(2)每项协定均应适用于某些迁徙物种的整个分布区域,而且凡属于该物种分布区域的国家,不论其是否本公约的成员国,随时都可以加入此协定。(3)只要有可能,每项协定均应涉及两种以上的迁徙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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