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林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22页(293字)

保加利亚森林面积3万余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为30%。保加利亚政府十分重视保护森林和植树造林。为发展林业,国民议会于1958年11月制定《森林法》。1968年3月,1977年6月,1979年5月对《森林法》进行了多次修改补充。1975年2月,部长会议又批准了《森林法实施细则》。这些法律、法规对于国有森林资源的森林和林业用地的结构、经营、利用和保护,进行了全面的法律调整。如《森林法》中分别对国有林业资源的定义、国有林业资源的管理和建设、国有林业资源的经营和利用、植树造林和抗土壤侵蚀治理、国有林业资源的保护、违法处罚等均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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