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伐树指令审核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50页(186字)

英国《林业法》第20条规定:(1)接到伐树指令的人如因指令而受到损害,他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办法送达通知,要求主管部长把问题交给指定的委员会研究。(2)根据本条规定,把问题交给该委员会后,该委员会应办理,并就此问题向林业委员会和发出通知的人提出调查报告。林业委员会根据这个报告应肯定伐树指令,或撤销、修正伐树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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