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951年林种供应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84页(298字)

第二次大战后,日本大力推行国土绿化,为调剂树种及地域的不平衡,政府林野厅于1951年发布《种苗供应令》,强调有计划地进行种苗生产和调剂,以保证造林计划的实现。政令规定:(1)都道府县必须根据每年造林计划制定种苗生产计划,使苗木生产者明确不同树种的育苗计划,确保苗木产量。(2)种苗调出调入,由林野厅每年召集都道府县及有关单位进行协商。(3)各县之间苗木调剂,必须有知事的认可书。1951年12月27日,农林省又发布政令,对林木种子调拨区进行调整,柳杉由原来8个区调整为7个,赤松由8个区调整为3个,黑松由5个区调整为2个,进一步加强了种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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