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防沙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96页(278字)
印度尼西亚1991年6月1日颁布《关于防沙的法令》。该法规定:(1)一切相关活动都要受制于防沙计划,该计划的形成由水资源部长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交由国有水资源管理公司或地方政府负责。(2)防沙工程可以直接由政府或国有水资源管理公司及其他部门承担;(3)地方管理者委托协调防沙工作并被授权采取相关的紧急措施;(4)为保护河岸及沙床,在有堤坝的地方,自其外侧底部建设了一条至少5米的防沙地带;(5)禁止向河流内外倾倒废物,或有可能导致水污染或降低河水的活动;(6)除了个人消耗外,从河流中取水应得到政府批准。
上一篇:韩国防沙事业收益立法
下一篇:法国拦固沙丘育林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