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林业管理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20页(225字)

日本于1879年在内务省成立山林局,其林业管理体制一直延续下来。目前,根据法律规定,日本农林水产省林野厅是全国林业领导机构。林野厅主要任务是:保证森林各项公益效能的发挥和木材供应的稳定性;通过都道府政府,指导和资助私有林经营与森林工业的发展;直接经营国有林。根据组织法规定,林野厅设长官和次长各1人,下设林政、指导、管理、业务4个部门,17个课。农林水产省设有中央森林审议会。总理府设有林政审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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