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大略省立公园违法处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69页(206字)
加拿大安大略省《省立公园法》第3.22条规定:(1)违反本法或条例任何条款的人都犯有违法罪,并将被处以5000加元以下的罚款。(2)违反任何条款,除了赔偿和罚款外,应主管部长的请求,可采取行动制止违法行为。(3)如果某人犯有第(1)款规定的罪行,而且统治安大略的皇室要修复或恢复由于违法而损坏的设施或其他财产,修复或恢复的费用由违法人承担,并通过主管法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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