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大略省立公园车辆停放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71页(364字)
加拿大安大略省《省立公园法》第4.20条规定,禁止任何人在下列地方停放车辆:(1)阻碍或很可能阻碍其他车辆自由方便通行的位置或地方。(2)在任何禁止停放的区域。第4.25条规定:(1)除下列情况外,禁止任何人将车辆、全地形交通工具、船只空留在省立公园内,或允许私人拥有的车辆、全地形交通工具、船只空留在省立公园内,在依据租约、占用许可证、土地利用许可证、协议、宿营地和车辆通行证或园内宿营许可证占用的土地上;在由公园主任管理的专为此目的的区域内;经公园主任书面批准的地方。(2)在奎蒂科省立公园,除了在依据租约、占用许可证、土地利用许可证、协议、宿营地和车辆通行证或园内宿营许可证占用的土地上,非加拿大居民不应将船空留在省立公园内或将非加拿大居民所有的船空留在省立公园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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