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大略省立公园宿营时限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70页(723字)
加拿大安大略省《省立公园法》第4.14条规定:(1)没有自然资源部部长发放的内部宿营许可证,任何人不得在省立公园内宿营过夜。(2)第4.14(1)款不适用于根据宿营和交通工具许可证占用宿营位的情况。(3)1张内部宿营许可证允许其持有人及另外不超过8位经登记的客人在许可证上标明的离开日期的下午2∶00点前占用内部宿营位。(4)除了有多余的宿营地并因此获得新的内部宿营许可证外,1张内部宿营许可证允许在省立公园内宿营的时间是1年不得超过23天。(5)任何人在任何一个内部宿营地连续宿营时间不得超过16天。(6)内部宿营许可证的持有人在许可证到期或到期前应撤离该宿营点,并从中搬出全部庇护装备和个人财产。(7)除了在许可证上专门说明的地带和指定的内部宿营地外,任何持有内部宿营许可证的人不得在阿尔贡金省立公园内宿营;12月1日至3月31日,任何人不得在阿尔贡金省立公园内距海岸线30米内的任何地方宿营。(8)在指定省立公园除了在指定的内部宿营位外,任何持有内部宿营许可证的人不得在园内宿营;除了有多余的宿营地并因此获得新的内部宿营许可证外,任何人不得依据内部宿营许可证在特定内部营地连续宿营2夜;除了由父母和孩子组成的单一家庭外,批准占用一个内部宿营地的人数不得超过6人。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9人。(9)在苏必利尔湖省立公园,除了在指定的内部宿营地外,任何人不得用园内宿营许可证在园内宿营。(10)官员可以取消违反第4.14(3),(4),(5),(7),或(8)款的人的许可证。(11)为了以下目的,公园主任可以控制发放某一省立公园的园内宿营许可证的数量:①防止公园设施过度拥挤;②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