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92年野生鸟类保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04页(264字)

美国1992年10月23日颁布《1992年野生鸟类保护法》。该法是《珍稀野生鸟类保护、五大湖区类和野生动物保护及组织库、非洲象保护法》标题(1)项下的内容。该法源于一项国会调查结果,发现美国作为最大的珍稀鸟类进口国有责任采取措施减少对珍稀鸟类资源的破坏。保护法是为促进珍稀野生鸟类保护、五大湖区鱼类和野生动物保护及组织库的建设和重新授权鱼类和野生动物保护。保护法提出立刻停止对珍稀鸟类的进口,并授权内政部执行。《1992年野生鸟类保护法》还对“珍稀野生鸟类”等概念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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