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材运输管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69页(221字)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年修正通过森林法规定:(1)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2)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给的调拨通知书运输木材的,木材检查站有权制止。
上一篇:中国城市绿化处罚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