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审批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89页(229字)

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1)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和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2)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3)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4)经批准后,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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