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患畜隔离义务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21页(237字)
日本《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第14条规定:(1)患畜或疑似患畜的所有者,对该当家畜必须迅速隔离。(2)家畜防疫员对已隔离的家畜,认为没有必要时,可指示解除隔离,同时为防止家畜传染病蔓延,在必要的限度内,必须指示其系留和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移动和采取其他措施。(3)家畜防疫员认为有必要防止家畜传染病蔓延时,对由于和患畜或疑似患畜同群以及其他原因被视为可能成为患畜的家畜,应指示其所有者,限于10日内,对该家畜不得向指定区域外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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