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旦海洋渔业规则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67页(235字)

约旦《渔业组织第25号法令》第9条规定,内阁会议应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1)根据本法令任命许可证发放机构,根据本法令第4条、第5条规定签发许可证和交费的条件;(2)根据本法令第4条、第5条改变收费额;(3)贯彻执行本法关于淡水水域中捕捞的条款;(4)禁止任何对类生存和增殖有害的捕捞方法;(5)宣布禁止捕捞活动的地方;(6)禁止捕捞特种鱼类;(7)规定出售鱼的数量;(8)规定渔网种类的网目;(9)本法的一般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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