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代夫海洋渔区许可权利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80页(213字)
马尔代夫《专属经济区的第30/76号法令》第12条规定,在政府全权处理时,主管当局应保留登上具有捕捞许可证的渔船并进行必要检查的权力。第13条规定,在政府全权处理时,其官员可留驻在具有许可证的任何一艘或所有的渔船上。渔船应负责满足上述官员的食、宿、医疗费用,并做出妥善安排。第14条规定,如果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要求,持有捕捞许可证的一方应在马尔代夫的监督下免费进行渔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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