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龙虾抓捕指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97页(209字)
斯里兰卡《龙虾和对虾管理规则》第22条规定,在拉维尼亚山饭店最南端向西延伸的直线和盖尔巴克塔最北端向西延伸的直线之间的海域内,任何人,无论其是否是本规则所指的许可证的持有者,均不得抓捕或捞取任何龙虾。第23条规定,任何人,无论是否是本规则所指的许可证的持有者,没有正当理由,均不得在第22条所适用的海域内,在渔船上或以其他方式拥有龙虾、龙虾肉、龙虾尾段或任何龙虾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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