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努阿图集鱼装置放置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05页(244字)
瓦努阿图《渔业规则》第25条规定:(1)任何人不得在瓦努阿图水域设置集鱼装置,但经渔业局长批准并遵守局长指定的条件或本部分规定的条件者除外。(2)根据本条规定,局长的批准无论是否作为许可证的条件,均可以电传或电报或书面的形式进行。(3)批准设置集鱼装置不应视为授予在此装置附近的专属捕鱼权力。(4)设置集鱼装置的船舶的船长应在24小时内将该装置的性质和地点通知局长。(5)任何人违反本条的规定都将视为犯罪,并处以不超过10万瓦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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