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内加尔金枪鱼冷藏用冰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08页(174字)

塞内加尔《关于组织塞内加尔金枪汛期捕捞的法令》第10条规定,港口的冷库被批准为优先向汛期捕捞船供应冰的单位。但是当该单位生产的冰不能满足金枪鱼捕捞企业的需要时,金枪鱼捕捞企业也可向港区范围内的其他冷藏企业求援。没有渔业主管官的法定的专门许可,禁止达喀尔港区以外的冷库向金枪鱼捕捞船供应冷藏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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