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捕鱼定额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30页(220字)
冰岛1990年《关于渔业管理的法规》第2章规定了每艘船捕鱼个人的定额。每艘船将获得一个大的数量用于捕获特殊的种类。在捕鱼季节每艘船所分得的定额依赖于对该鱼所规定的总的捕捞量及在该数量中每艘船应得的份额。该定额可进行转让,但只能在同组的船之间或在同一港口所控制的船之间转让。接受转让的船只必须已经拥有了该鱼种捕捞的定额,所有的转让定额都要通知主管部门,只有经过该部的允可才能进行定额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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