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渔业捕捞禁则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29页(215字)

科威特1980年颁布《新的捕捞技术和类及水生生物养殖的第21号法令》。其中第1条规定,凡未持有渔业资源理事会签发的许可证,在科威特领海内从事下列作业都将是非法的:(1)使用或试验本国以前未曾使用的捕捞技术或设备;(2)使用新的方法来繁殖鱼类和其他海洋生物资源。第2条规定,凡违反本法令条款的将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第3条规定,主管当局将于本法令在官方报纸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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