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外国渔船入境处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45页(206字)
孟加拉国《海洋渔业法》第22条外国渔船被发现非法进入孟加拉国渔业水域应被处以罚款和没收中规定:(1)除了符合第21条的规定或许可证上条款的规定外,凡进入孟加拉国渔业水域的任何外国渔船的船长、船主或租船者都属违法,应被处以不超过3年的监禁和处以不超过10万塔卡罚款;(2)除了符合第21条规定或许可证上条款规定外,任何进入孟加拉国渔业水域的外国渔船将被政府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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