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外国渔船入境条件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45页(263字)

孟加拉国《海洋渔业法》第21条无许可证的外国渔船进入孟加拉国渔业区的条件中规定,依本条规定,外国渔船进入孟加拉国渔业水域如为以下目的,无需许可证:(1)在航程中需通过渔业水域到达这一水域以外的目的地;(2)当船只遇难时,为了抢救船只和船员脱离危险;或(3)支援遇难或遇险的人、船或汽艇;或(4)为得到某处船员急需的医疗援助;或(5)为国际法所公认的其他任何目的。按本条规定的目的进入孟加拉国渔业区的外国渔船必须:(1)遵守规定的章程;和(2)完成任务后立即退出渔业水域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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