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渔业管理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83页(229字)

丹麦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政府渔业管理机构为渔业部。该部负责丹麦全国渔业生产和科研管理工作,下设三个管理、科研办事机构,其中渔业工业检验局主要负责水产品质量检验、加工厂设备监督及水产品进出口注册登记等项工作。另外,渔业部还依法建立渔业资源管理系统,负责渔政船队和渔业警察管理工作。渔政船队负责监督检查在划定海区捕的本国及外国渔船的捕捞作业情况;渔业警察分驻各渔业管理区、渔港,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渔业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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