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渔港种类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64页(192字)
韩国1969年颁布《渔港法》,对渔港的种类划分作出规定:第一种渔港为全国范围内使用的渔业根据地;第二种渔港为地方范围内使用的渔业根据地;第三种渔港为建在孤岛和偏僻地供开发渔场的渔船待避用的渔业根据地。根据该法律规定,第一种及第三种渔港须由水产厅长依据总统令规定而予以维持和管理;第二种渔港须由道知事依据总统令的规定而予以维持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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