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渔船清洁卫生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88页(353字)

喀麦隆《关于决定渔船在喀麦隆经营方式的法令》第17条规定,所有洗刷操作都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卫生水。在港口,要求使用从严格选择的地方抽取的、经过过滤和必要时经过消毒的饮用水和卫生海水。第18条规定,每次捕捞结束,卸完渔获物,要立即将舱内全部清理干净。舱底和各个舱面要认真冲洗。渔船每航出发之前,都要把贮藏箱、有关泵和热交换器等彻底打扫、消毒和清洗。第19条规定,渔船出海捕鱼,在每相邻两次将鱼起水装船间期,要将甲板、舱板冲刷干净,清除看得见的污迹、粘液和血迹。拖网网底、其他渔具与鱼接触的部分在每航次之后都要去除死鱼和认真清洗。船主应要求出海渔工注意卫生。尤其是理鱼的渔工要将手洗干净并穿上特制的、干净和完好的工作服(如工作罩衣、防水围裙、手套和高统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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