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国外渔品贸易卫生证明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88页(183字)
喀麦隆《关于渔产品卫生监察方式的法令》第23条规定,对进、出口渔产品,颁发卫生证书或卫生通行证。进、出口的卫生证书或卫生通行证要由实施监察的人员用擦不掉的墨水签字并注明日期,不得批点和涂改。这两种证件要从由海洋渔业局长或他的代表编号和签发的证书本上取下。证书包括存根和两份联单。两份联单要按本法规附件中的格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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