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鱼粉生产管理制度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94页(216字)

为加强粉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1984年5月15日,国家农牧渔业部发布《鱼粉生产管理暂行规定》,共10条。主要规定:从事鱼粉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必须按规定标准生产、销售鱼粉产品;鱼粉生产单位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鱼粉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严禁掺杂使假,欺骗用户;实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加快鱼粉生产技术改造的进程;加强对鱼粉产品质量的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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