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虾类资源保护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95页(235字)

为尽快恢复黄渤海对虾资源,加强黄渤海亲虾的保护。1985年3月4日,国家农牧渔业部发布《关于保护黄渤海对虾亲虾的暂行规定》,共4条。主要规定:(1)加强春汛北上洄游亲虾的保护;(2)积极解决养殖所需的越冬亲虾;(3)加强对渤海对虾敌害类的调查研究;(4)摸清越冬对虾的捕捞情况。根据规定,黄海区渔政分局要组织省、直辖市渔政力量做好监督检查工作。1990年,农业部重新发布《黄渤海区对虾亲虾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共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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