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75页(243字)

又称“递减连记法”。在资本主义国家选举人对大选区内的应选全部议员1/2额实行连记投票,投票价值随连记顺序而递减的投票方式。此法为德国人伯尼泰(G.Burnity)所创。其具体作法是,选举人根据选区内应选议员的名额连记相应数额的候选人,排在第1位的候选人的票等于1票,第2位的等于票1/2,第3位的等于第1位的票1/3,依此递减。此法的好处在于它能够更准确地反映选民的意愿,同时可以使少数党有当选机会,减少因选举失误而造成的有效票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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