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项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37页(424字)

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主要项目。我国个体工商户登记的主要项目有:①字号名称,指个体工商户为其营业的厂、店所起的名称。如没有字号名称,此项目不登记。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在申请登记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不得相同。②经营者姓名,指依法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者姓名。如是家庭经营,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同时登记。③经营者住所,指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详细地址。④从业人数,指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⑤资金数额,指申请开业时的注册资金。⑥经营范围,指经核准经营的行业和商品的类别。⑦经营方式,包括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代客装卸、修理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等。⑧经营场所,指厂址、店铺、门市部的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等地址,经批准的摊位地址或本辖区流动经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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