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42页(1060字)

部门行政法之一。行政法中有关国家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宁秩序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分支部分。

公安行政法的特征 从其作用的对象和领域看,公安行政管理是对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等进行的管理,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而不像教育、科技等,只限于一个领域。从管理的性质看,公安行政法是规定和调整公安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它首先体现了社会公共这一特性。任何一项公安行政管理措施,都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此外,公安行政法具有特殊的强制性。任何法律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强制性,而公安行政管理具有特殊的、直接的强制性特征,如公安机关有拘留权、搜查权、处罚权、强制权等,这与其他行政管理是不同的。

公安行政法的主要内容 公安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以法律的形式来调整公安行政行为,以保证社会具有正常的生产、生活安宁秩序,使公民依法行使其正当权益,保证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其调整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有关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制度,如有关公安机关设置及编制的规定,有关公安人员的警衔标准、条件、程序等;②保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则,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的贯彻实施细则;③维护社会治安,主要是维护社会的日常生活、生产秩序,及时查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④管理户籍工作、居民身份证工作、特种行业的治安工作;消防监督工作,包括日常的检查监督、火灾处理等的有关规则;⑤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包括车辆管理、行车秩序、交通事故处理等的有关规则;⑥有关边境保卫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及我国公民的出境入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则;⑦有关看守所、拘留所、收审所管理工作等的有关规则。

公安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公安行政法没有一部统一的、完整的法典,而是由一系列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等组成。我国有关公安行政管理的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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