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51页(385字)

检察机关代表国家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我国,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的时候,必须查明:①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②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③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④有无附带民事诉讼;⑤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自诉案件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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