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职务评审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58页(244字)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成的、评审公证人员是否具备公证员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由法律知识水平高,公证业务能力强,学术上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员组成。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建。分为初、中、高三级评委会:初级评委会由县级司法局组建,负责公证员助理和四级公证员的评审,由5至7人组成;中级评委会由地(市)级司法局组建,负责三级公证员的评审,由5至7人组成;高级评委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组建,负责评审一、二级公证员,由7至9人组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