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82页(480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机构之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旅游行业的职能部门。1965年国家成立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82年改为现名至今。其主要职责是:①制订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发展旅游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②研究和推进旅游业体制改革。③制定旅游业各项行政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④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负责全国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并协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国家下达的旅游事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审批。⑤制订开拓国际旅游市场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并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⑥制订中国居民出境旅游政策,管理出境旅游事务。⑦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⑧归口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和旅游签证,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国家旅游局设9个职能司(室),具体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国际市场开发司、计划统计司、旅行社饭店管理司、综合业务司、国际联络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财务外汇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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