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82页(720字)

由国内贸易部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是国内贸易部管理的负责国家粮油储备和粮油流通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1952年设立国家粮食部,1970年中央决定将其并入商业部。1979年6月决定重新设立粮食部,1983年3月决定又将其并入商业部。1990年决定设立国家粮食储备局,作为商业部归口管理的国家局。1993年3月决定改为由国内贸易部管理的国家局。其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拟定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家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拟定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②研究拟定社会粮油行业和国家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与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收支计划和进出口计划,提出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地区布局。③负责管理国家粮油储备,包括战略储备和调节储备,组织和指导国家储备粮油的收购和市场销售。④组织和协调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保障军队粮油供给,指导和帮助灾区、水库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⑤负责提出国家储备粮油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储备粮油的出入与管理;负责省际间粮油和进出口粮油的调拨运输管理。⑥负责粮油流通设施和国家储备粮食仓库、食油储罐的规划布局和建设。⑦管理粮食财务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⑧制定国家粮食储备和粮油商品流通统计制度及统计调查方案,汇总统计报表。⑨研究制定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制订粮油检测政策、制度和方法,负责对国家储备粮油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⑩组织专门人才培训,指导有关教育人事工作。国家粮食储备局机关设7个职能司(室),具体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司)、体改法规司、综合计划司、购销管理司、储运管理司、财务会计司、流通设施建设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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