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49页(297字)

1950年4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防风防沙林保护暂行办法》,主要规定:(1)在各造林地区组织护林委员会及护森小组。(2)为便于管理保护起见,应将林地划分为若干林区,分配给各小组切实负责保护。(3)委员会应对林区附近居民进行教育,召开护林会议,订立护林公约。(4)林地内绝对禁止烤火、玩火、放牧牲畜或盗伐林木。违者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5)采集林内枯叶落枝杂草,不得损坏树木。每年修剪森材按各小组7成,公家3成分配。(6)各小组每月向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随时派人检查林木保护管理情况。对不尽职责的,视情节批评教育或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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