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92页(448字)

由国家教育部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能部门。1954年成立,称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86年改称现名至今。1993年3月由国务院直属机构改为由国家教委管理的国家局。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法规和各项规范、标准及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大力推广普通话,组织指导培训普通话师资和地方语言文字工作人员;负责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中语言文字标准的审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处理中语言文字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语言文字研究和应用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和指导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和文字改革理论的研究;负责组织协调海峡两岸名词术语统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自然科学名词的审定和人名、地名审定工作;指导和推动地方语言文字工作。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内设3个职能司(室):办公室、普通话推广司、文字应用管理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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