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25页(693字)

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技术交易活动的管理。技术交易会是指在一定场所和期间,集中展示技术成果,组织当事人洽谈、签约的技术交易活动,其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成果的展示与交易,科技项目的招标,技术信息的发布,科研新产品的销售,技术合同的洽谈、订立和与技术交易有关的其他活动。参加技术交易的项目应是国家允许交易的、并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及技术产品。

举办技术交易会的条件 ①举办者的资格条件。根据规定,只有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从事技术贸易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有权举办技术交易会。②客观条件。主要包括:要有明确的目的和实际需要,有符合条件的主办者和必要的工作人员,有具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技术成果,有必要的资金和所需的物质条件,有符合要求的展馆、展厅和其他必要设施。

审批 举办全国综合性的技术交易会,应经举办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同意后,于拟举办时间的半年前向国家科委提出申请。举办全国行业性技术交易会应当于拟举办时间的半年前按行业隶属关系,向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委提出申请。举办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及以下各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技术交易会,由同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跨地区举办的,应由两个以上地区的上级科技行政部门审批。有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团体举办的小型(展出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展出项目在50个以下的)信息交流会、技术洽谈会等不在此审批之列。审批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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