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248页(243字)

国家法律规定不允许进口的物品。我国法律规定,下列物品禁止进口:各种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伪造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图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物品;各种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他物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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